再谈互联网博客版权保护

六月 15th, 2010

前几天,在老耿那边看到涂雅的一篇文章被人抄袭并标记为原创,也没有任何出处和说明,联系没有任何回应,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似乎成为了他的座右铭。

余斌这个人我不熟,不过经常看到他写不少东西,观点不作评判,至少也是一个玩笔的人。但就是这样一个自己写原创的人,在抄袭了别人的文章之后,居然不给出任何回应。

我在余斌的博客留言,几天没有收到任何回应。我这样做只是出于Blogger一种唇亡齿寒的本能,我在几个他参加的写手群里面公布了事件经过,称如果余斌再不给出回应,那么几天后他将会成为我博客的主角。

这不是一件很光彩的事情,因为在我们的原创博客作者们越来越提倡版权保护的时候,碉堡居然从内部率先攻破。我内心感到一种深深的悲哀和无力感,再无其他。

博客版权的现状

博客的版权保护进程是远远落后于其他行业的,包括很多媒体从业者对于博客的版权保护意识都不是很强。

由于博客作者自身的分散性和不确定性,导致博客版权维权缺乏健全的维权机制,大多数侵权事件大多不了了之。

博客版权意识沦丧的危害

博客是思维的结晶,是一种脑力劳动的成果,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如果博客文章版权无法得到有效保护,这将会是对原创作者的一种隐性打压,对于整个互联网的内容丰富是极其不利的。因为大量的博客作者通过键盘敲击,越来越多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生活。

13号,全国首例博客文章著作权案宣判(Via),这意味着博客的内容版权,首次获得了法律的公开承认。这意味着博客维权将会有牢固的法律支持,希望能够促进大家的版权保护意识。

Blogger在行动

很多人在问,面对大众对博客版权的忽视,我们能够做什么?引用一段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的短诗:

纳粹屠杀犹太人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纳粹屠杀共产党人时,我也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纳粹屠杀新教徒时,我还是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新教徒;…..后来,纳粹向我举起了屠刀时,已经没有能为我说话的人了。

如果你是一名原创博客作者,如果你发现别人的博客版权被侵害,请尽自己的努力去帮助他/她维权,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博客、微博、email、法律等。因为只有人人都坦诚相待,那么当版权侵害降临到你头上的时候,你才能够获得大家的热情回馈。

快速识别和标记博客授权方式

在很多博客,我们都能看到CC(Creative Commons)或者创作共用的说明。

这是一种版权授权约定,它允许作者选择不同的授权条款和根据不同国家的著作权法制定的版权协议。尽管不是为博客专门制定,但是已经被广泛用于博客版权授权。(维基百科

中国地区目前适用CC 2.5版本,你可以在这里查看和选择适用于自己的版权授权方式,所有授权方式都有对应的法律文本。

能对侵权者做什么

首先,你可以向Google提出请求,Google在核实之后会删除侵权者的收录结果,如果他们参加了Google AdSense计划,并且在投放广告的过程中受到投诉,甚至会取消该站长的AdSense的帐号。

参考资料:向 Google 举报垃圾网站、付费链接、恶意软件及其他问题如何投诉原创文章被恶意转载

其次,如果是托管于大型网站的博客或者页面,你可以尝试联系网站的编辑人员,对于后续的处理进行协商。

最后,如果实在别无他途,你觉得有那种必要可以诉诸法律。需要说明的是,请在发难之前做好证据保全,这样才能够让你有更多的筹码获得法律的支持。

分享家:Addthis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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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位以待

10 Responses to “再谈互联网博客版权保护”

  1. 海雷 2010年6月15日 于 12:55 回复

    嗯 涛仔 写的不错 雷哥 顶了!! :lol: :lol:

    [回复]

  2. poboat 2010年6月15日 于 13:55 回复

    马丁·尼莫拉

    [回复]

  3. dsf 2010年6月15日 于 13:55 回复

    多大的事情,你居然要我回应,涂雅我今天就做一下老子,你做我的儿子!

    [回复]

    风逐蓝天 回复:

    @dsf, 你是sb余斌?

    [回复]

  4. Louis Han 2010年6月15日 于 14:17 回复

    这几天也正头疼呢

    [回复]

  5. 毛仔博客 2010年6月15日 于 15:51 回复

    博客版权问题是个任重而道远的问题,目前就视频开始注重版权了,就连大部分的小说都难以维护版权,更不要说博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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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流年 2010年6月15日 于 16:13 回复

    嘛!最基本的应该给出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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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SErHo 2010年6月15日 于 19:53 回复

    觉得一些个人博客维权似乎代价太大了,应此很多人也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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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诫色和尚 2010年6月16日 于 11:51 回复

    就是啊,键盘敲字很累的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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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阿毛 2010年6月17日 于 17:52 回复

    版权是网络时代的一个大问题,目前现状是CTRL+C,CTRL+V,如何处理这层关系则给每个编辑、站长还是其它从业人员提出新层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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