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绕过中介租房/买房的社会现象

三月 7th, 2010

这几天,一朋友重新开始找房子租,我建议她可以先看看网上的房源,如果有合适的房子自然好,犯不着让房屋中介从中间分一杯羹。

她房子租到了,不是从网上查到的房源,但是也没有支出中介费。她透露说,她们是通过中介找到房源,但是最后直接和房东联系成功承租。换言之,她们绕过了中介。

不知道这样一种做法是否能被称之为一种社会现象,或者说它已经成为社会上的一种普遍做法,只有我浑然不觉而已。在网上找了一下,发现不少相关信息,甚至还有不少的教程教你如何绕过中介租房/买房。

我个人的理解是,在与中介之间没有明确契约或者合同的情况下,你的这种做法是不违法的,因为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买房必须通过中介。

但是中介本质是一种信息贩卖,如果你使用了中介的信息但是最终与房东直接签约,是会有道义上的争议。因为中介在服务之前会开出自己的价码,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为你提供服务,尽管大多数情况下这只是一种口头契约,你可能会面临道德的指责。

如果你们已经签订了明确的契约或者合同,那么你们最好乖乖地缴纳中介服务费吧,因为如果他们能够拿出证据证明你们是使用了他们的信息,但是却绕过他们签约的话,他们是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起诉你们的,并且大多数情况下有权收取违约金。

那么如果你真的想要省去那一部分中介费的话,你可能需要到喜欢的小区向管理处询问是否有房出租或者出售,大部分情况下他们只是象征性收取服务费,他们有时候甚至可以带你直接看房;或者你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和自己的人脉关系去打听房源,这一做法的关键是绕过房屋中介获得更多的房源信息。

其次,你需要了解该小区的户型、建设日期、价格走势等信息,学习房屋过户的流程,以及需要缴纳税费的算法和缴纳地点,这些都是房屋买卖过程的必备知识。

看看,如果你不怕麻烦的话,自己动手买卖房子也不是那么麻烦,至少和你支出的大笔中介费相比。当然你需要提前做更多的功课,以免出现纰漏,省钱的同时也不能偷工减料。

分享到: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QQ空间QQ空间  人人网人人网  开心网开心网  豆瓣豆瓣  Twitter推特  Facebook非死不可
文章如未注明均为原创,适用署名-非商业性使用 2.5授权,非商业及个人网站转载文章须以链接形式注明来源,商业媒体及纸媒请先联系.

虚位以待

One Response to “漫谈绕过中介租房/买房的社会现象”

  1. 小飞 2010 年 03 月 08 日 09:29 回复

    是啊,这样的话,感觉从人家那里骗来了信息。而后把桥拆掉。呵呵!

    [回复]

Leave a Reply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